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:要强化行业自律,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。非常正确、及时。在汽车产业,何为内卷式恶性竞争?如何防止?现提出笔者一些粗浅的看法。
一是要坚守法规、质量底线。汽车产品事关国计民生,法规与质量底线,必须坚守。目前,行业内竞争激烈,已经出现了少数为降低成本,采用不合规的系统和部件,采用非车规件代替车规件,降级使用材料的现象。我国已经建成世界汽车生产大国,进而建设汽车强国的阶段,必须杜绝这种现象。干汽车,竞争是手段,不是终极目标,也不能为发展而发展,初心和使命应该是为了用户和为了社会,所以必须严守法规和质量的底线。
二是不能无限度的拖欠供应商货款。合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,供货有一定的结款周期,是市场经济社会的通常规则。和国际市场相比,国内市场结款周期一直比较长,但今年以来,这一现象有明显恶化的趋势。我国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多数为中小型民营企业,从银行获得流动资金本身就比较困难。太长的结款周期,会困死这些企业。竭泽而渔,会对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产生不可逆的重大的伤害。
三是应该遏制黑水军、黑公关现象。互联网的发展,为汽车产业发展增加了新的赛道和新的手段,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。企业运用互联网手段,让用户对产品有更多的了解,更好的应用体验,是应该鼓励和支持的。甚至企业领导亲自下场带货,也是勇气可嘉。但是利用黑水军、黑公关,诋毁竞争对手,绝对属于恶性竞争。而且长此以往,对于社会环境也有非常不好的影响。
由于笔者对于市场竞争的具体细节还不够了解,其余的内卷式恶性竞争现象,有待于各位同仁补充完善。好在中央已经指出了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的方法,这就是强化行业自律。希望各行业组织带领行业企业,认真研究、识别各类内卷式恶性竞争行为,形成行业共识,规范行业行为,真正做到中央要求的,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现象。
各政府主管部门也会有所作为。行业自律的尺度还需要政府部门指导制定,行业组织的权威也需要政府部门背书。相信在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,一定能发挥我国的体制优势,有效遏制内卷式恶性竞争。
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,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只是其中一项。在我国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和取得产业优势的领域,如何打造公平的竞争环境,有序发展,是行业今后面临的更重大的课题。(作者系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理事长)